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讲座(四)
为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使全体教师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于9月13日晚举行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讲座第四讲,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董晓丽副教授为全院教师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的导读,学院领导和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董晓丽老师首先介绍了这本教材的出版情况,之后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和三重逻辑,分析了这一思想的鲜明特色、理论体系和重大意义,重点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即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最后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通过此次学习,使全体教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科学引导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